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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个比较好记,又高又壮,二十多岁,一脸横肉,满身刺青。听说是喝酒打架,把人打残了,判了七年!有一个,岁数和自己差不多,听说是强奸抢劫,三年。还有一个,像是学生似的,文质彬彬的,不知道什么罪,问,也不说,好像和别人没有共同语言似的。
四个人坐在小学生用的课桌后,看着手里的小册子,默默背诵着。眼睛狱警手里拿着手机,玩着游戏,时不时的抬起头,观察一下。看看几个人是否老实。
条例简单,每条字数不多,没有多余的解释,要求的就是规定,必须执行。
“考试了”,小狱警喊了一声,“把小册子交上来”。
每人发了一张白纸,一支笔。
“不许抄啊!”狱警瞪着眼睛训诫着。
可是,这里的考试真的不够严格。
“默写狱规!前七条!”说完,又低下头,摆弄上手机了。
能够听到的是,刷刷的写字声音。
胡大发能记住的也就前几条,剩下的怎么办,不知道答不出来,最后是什么结果!旁边的学生模样的,好像全都记住了,头也不抬,低头急写。
另外两个,好像也就胡大发的水平了,写了几行,就停笔了。
“难道还得用学校的那一套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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