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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第四十二章以前的我也喜欢炫耀 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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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有钱的时候就当个王吧,没钱的时候就当个王八。

        回到家里的时候,奇怪的是今天沙发上空无一人,以前都是琳琳在沙发上等李凡回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难道是因为今天去火锅城没叫她的原因,nV孩子生气该怎麽哄,亲亲抱抱还是包包。

        身旁的云梓似乎看出李凡的疑惑,抱住李凡的腰抬起头对李凡说道:“我跟琳琳姐说好的,一三五七你是她的,二四六你是我的,今天星期六,我要你抱我回房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云梓,显然要b琳琳重的多,把她抱起来,李凡明显感觉有点吃力,好在云梓的房间并不远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快两人就重重的摔在床上,李凡忍不住还是问出心中早就想问的问题:“为什麽选择我,你知道我不是什麽好人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黑暗中,云梓的气息都扑在李凡的皮肤上,感觉整个房间的温度都在上升,就听云梓附耳说道:“如果不是你,可能我会成为下一个琳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原来云梓出生在一个偏僻山区里,她刚出生她的母亲就因为嫌弃家里穷,跟着别人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後来她的父亲又娶了老婆,生了两个孩子,而云梓呢就变成没人要的孩子,还是她NN把她拉扯大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父亲从来没有往NN家送过钱,他本来就没什麽本事,赚的钱照顾後来娶的这个媳妇还有孩子都不够。

        哪里还有钱给云梓啊,从小到大,云梓都没穿过什麽像样的衣服,吃的呢也是NN辛苦种起来的庄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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